培训室的使用方法

培训室的使用

培训室的概要培训室A (定员人数24人)
培训室B (定员人数24人)
培训室C (定员人数24人)
培训室A和培训室B,可以合并成一室使用 (定员人数48人)
使用时间带的划分上午:上午9点至11点  上午11点至下午1点
下午:下午1点至3点   下午3点至5点
夜晚:下午5点至晚上7点   晚上7点至9点
使用费用培训室免费使用。

培训室的使用注意事项

使用培训室时,必须事先进行团体的登记注册。

登记注册方法

  1. 请向国际交流处事务局递交使用登记注册申请书(格式1)。
  2. 向使用团体发放使用卡。

使用团体的条件

主要是在鹤见区内开展活动并符合下述任何一项条件的团体。

  1. 以对侨居的外国人提供支援,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活动为主要目的的团体。
  2. 虽然不以上述活动为主要目的,但给上述团体提供资金帮助的1之外的团体。
  3. 其他,有特别必要使用国际交流处并得到鹤见区区长认可的团体。

 此外,上述规定之外的,以营利、宗教或政治为目的进行活动的团体,以及从事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风俗活动的团体,不能登记使用。

预约方法

培训室的预约

  1. 希望利用日的3个月前的所属月份的1号上午9点(如是休馆日改为次日的开馆日)开始按顺序受理电话或窗口的预约。
  2. 预约时必须提交利用申请书(格式4)。电话预约时,请在受理后7天之内提交使用申请书。
  3. 一个团体一周平均最多可预约6个时间段*。

 一个时间段是指在一个时间划分段里使用一间培训室。